『注意』北非大國阿爾及利亞,對進出口規則有新的調整。
2022.03.04
根據世界貿易組織(WTO)與聯合國貿易發展委員會(UNCTAD)發布最新一版《2021世界關稅報告(World Tariff Profiles 2021)》,阿爾及利亞以18.9%的平均關稅高居全球進口障礙最高的第四位國家。阿爾及利亞對所有最終產品的進口采取許可證制度。此外,不少阿爾及利亞進口商會要求100%信用證,但某些阿爾及利亞銀行存在信用證違約,或無正當理由不付款、不退單、不回電等失信行為,損害了出口商的利益,其中甚至不乏一些國有銀行。另一方面,阿爾及利亞當地政府出臺的新規鮮少提前告知,通常都是即刻執行,變數較大,所以中國出口商對于阿爾及利亞買家一定要謹慎評估。此外,值得主攻非洲市場的航貿人注意的是,2月14日埃及央行宣布,從3月份起,埃及進口商僅可使用信用證進口商品,并指示銀行停止處理出口商托收單據。甚至已有埃及客戶要求正在出貨的訂單,提單日期改到2.12之前,要不然需要船公司出證明文件。
2021年,阿爾及利亞貿易部啟動商業登記清理行動后,阿爾及利亞進口商的數量從46000家減少到9000家,3.7萬進口商從阿爾及利亞市場消失!
最新消息,阿爾及利亞于2021年12月30日簽署生效《2022年財政法》(LA LOI DE FINANCE POUR 2022),貿易商需特別注意的是,此次調整顯示出,阿爾及利亞鼓勵國內生產、抑制進口的政策導向。
法國財經媒體《國貿觀測》(Le MOCI)于2022年1月26日引述阿爾及利亞法國商工會(CCIAF)法遵主管Akram Hamouda線上研討會說明,指出具體調整如下:
取消進口商進口最終產品(Produits destines à la vente en l’etat)時,應遞延其付款日至商品出貨后45日的規定。
- 進口商付款、轉賬或清關前須在該國銀行開戶注冊,并于出口商發貨前至少30天完成注冊手續,賬戶須至少留有進口貨款總額的1.2倍余額。
- 維持當地進口商可要求的最長付款期限為出貨后360日。
- 鑒于阿國官方規定進出口保險費應于境內支付,與阿國貿易往來建議使用FOB貿易條款,如果采用其他貿易條件,發票上須清楚區分運費與貨物成本。
阿爾及利亞自2018年起立法針對進口產品實施DAPS,授權商務部每年可針對進口產品課征自30%至200%不等之額外關稅,目的為降低進口并鼓勵國內生產。自2021年10月4日起,針對阿國境內已有生產的992項進口產品課征臨時附加防衛稅(DAPS),稅率自30%至120%,未來可能擴大至2608項進口產品。
阿爾及利亞自2018年起立法針對進口消費產品課征1%的互助稅以補助退休金發放,本年度新法將適用進口消費產品的互助稅(contribution de solidarite)自1%提高為2%。
- 進口商須遵守2021年8月30日生效的貨柜空柜歸還期限新規,否則將受罰。
最終產品進口商須選定專營進口品項,禁止隨意進口不特定貨品。
擴大禁止進口石材、大理石、發動機、發電機等阿國境內已生產的品項,除非進口商自用,否則禁止進口。
注:信息來源轉編自焦點視界